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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0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 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0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 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 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0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 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0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0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 不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