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慈善,人人享有慈善,仁爱触手可及
回顾中华民族的历史,可上溯到三皇五帝,他们以德行感召天下,为民众建立福祉,可谓中华民族慈善文化的源头。及至周文王、周武王遵行大道,周公辅以礼乐,开创了悠久的礼乐文明。之后璀璨的礼乐文化集大成于孔子,开演出广博深邃的仁爱学说。深厚的仁爱体验辅以“上善若水”的老子智慧,中华文化变得更加丰满。
于东汉年间自印度正式传入中国,与本土的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相融合,成为中华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之后的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资产阶级改良派领袖康有为认为:“之信仰,乃智信而非迷信,乃兼善而非独善,乃入世而非厌世。”简明地概括了的基本特点。的智,可通达宇宙人生一切真相;的善,可给予一切众生究竟安乐。由此可知,自然是入世的宗教,否则何以度化众生,令之得智慧,令之得安乐?
著名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朱光潜说:“以出世的精神,干入世的事业。”如《大智度论》说:“声闻、辟支佛法中,不说世间即是涅槃。何以故?智慧不深入诸法故。菩萨法中,说世间即是涅槃,智慧深入诸法故。……涅槃不异世间,世间不异涅槃,涅槃际、世间际,一际无有异故。”(卷第十九)唐朝贤首大师在《华严经探玄记》中说:“初,大智离过,不住生死;次,大悲摄生,不住涅槃。”(卷第二)这是大乘菩萨以出世情怀做入世事业的心智境界。空有不二的甚深教义与慈悲济世的广博情怀,为慈善文化提供了丰厚的精神资源。
的慈悲跨出家族、超越国界,包容一切文明、一切人群,不仅慈悲穷人,也慈悲富人,因为穷人有物质缺乏的困苦,富人有精神心灵的苦恼;不仅慈悲赞同自己的人,也慈悲不赞同自己的人,因为众生都有苦恼,且息息相关,都于自己或现在、或过去、或将来、或直接、或间接有恩益。倡导上报四重恩(父母恩、众生恩、国家恩、三宝恩)、下济三途苦(地狱苦、饿鬼苦、畜生苦),倡行慈悲不舍众生、智慧不拘一法,即所谓“普度众生““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慈善的精神和教义能与任何时代、任何地区、任何民族的任何文化中的优秀部分相协调、相彰显,具有亘古常新的普世价值。
极力倡行慈悲,并将其视为佛法根本。
如《佛说观无量寿佛经》说:“诸佛心者,大慈悲是。”
《十住毗婆沙论》说:“诸佛法无量无边无尽如虚空,悲心是诸佛法根本。,名为大悲。”(卷第十七)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说:“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以于众生心平等故,则能成就圆满大悲;以大悲心随众生故,则能成就供养如来。”
《大丈夫论》说:“若人巨富,多饶财宝,但自食啖,不与他人,为人所呵;虽有智慧、多闻,若无悲心,亦为人之所讥呵。若见苦恼众生,难得悲心者,非功德器,犹如破器不任盛水;有悲心者见苦众生,虽不能救济,可不能叹言‘苦哉众生!’”(卷下)
《优婆塞戒经》说:“善男子!智者应当作如是观:一切烦恼是我大怨,何以故?因是烦恼能破自他。以是因缘,我当修集慈悲之心,为欲利益诸众生故,为得无量纯善法故。若有说言离于慈悲得善法者,无有是处。如是慈悲能断不善,能令众生离苦受乐,能坏欲界。……众生若能修集慈心,是人当得无量功德。……修慈之人先从亲起,欲令受乐;此观既成,都及怨家。善男子!起慈心时,有因戒起,有因施起。若能观怨作子想者,是名得慈。……若能观怨一毫之善,不见其恶,当知是人名为习慈。若彼怨家设遇病苦,能往问讯、瞻疗所患、给其所须,当知是人能善修慈。善男子!若能修忍,当知即是修慈因缘。如是慈心即是一切安乐因缘。若能修慈,当知是人能破一切骄慢因缘。”(卷第七)
还极力倡导学修智慧,慈悲与智慧结合才是完善的。
如《大智度论》说:“菩萨教诸众生当学智慧。智慧者,其明第一,名为慧眼。若无慧眼,虽有肉眼,犹故是盲。……一切有为法中,智慧为上。……住智慧山顶,无有忧患。”(卷第三十)
《大丈夫论》说:“有悲无智,非智者所爱;有智无悲,亦非智者所爱,能障无上道。智不与悲心相应,能障无上道智,菩萨以为无智。”(卷下)
《摄大乘论释》说:“双修习慧悲,能作他利乐,利他行正道,一向趣菩提。”(卷第五)
世人常以农夫以身体温暖冻僵的毒蛇而被毒蛇咬死的寓言批评滥慈悲,其实慈悲善心是绝对可贵的,只是方法还要得当,即还要有智慧善巧。要认识众生的烦恼恶习,更增慈悲之心,同时还应采用善巧的方法,并适当保护自己。
如《优婆塞戒经》说:“世尊!云何而得修于悲心?善男子!智者深见一切众生沉没生死苦恼大海,为欲拔济,是故生悲。……又见众生造身、口、意不善恶业,多受苦果,犹故乐著,是故生悲。……又见众生虽欲求乐,不造乐因,虽不乐苦,喜造苦因,欲受天乐,不具足戒,是故生悲。……又见众生受身、心苦而更造业,是故生悲。……又见众生处刀兵劫更相残害,恶心增盛,当受无量苦报之果,是故生悲。”(卷第一)
《佛说演道俗业经》说:“大慈大哀,不舍权慧。”
《优婆塞戒经》说:“菩萨亦应拥护自身,若不护身,亦不能得调伏众生。菩萨不为贪身、命、财,护身、命、财皆为调伏诸众生故。”(卷第二)又说:“菩萨虽复不惜身命,。”(卷第七)
《菩提道次第广论》说:“菩萨身等虽已至心先施有情,然乃至未广大悲意乐、不厌乞求肉等难行,纵有求者,亦不应舍。”
《集学论》云:“‘由何能令精进厌患?谓由少力而持重物,或由长夜而发精进,或由胜解尚未成熟而行难行,如施肉等。此虽将身已施有情,然于非时唯应遮止,不令现行。若不尔者,能使菩萨厌诸有情,由此失坏菩提心种,故即失坏极大果聚。’……就所为门不应舍者,若为小事,不应舍身。即前论云:‘能行正法身,为小不应损,如是能速满,诸有情意乐。’若就自分已离悭等布施障碍,而就他分若不舍身,能办众多有情利义大事之时,有求肢等,亦不应施。……若诸疯狂心乱有情来乞求者,亦不应与,此等非是实心来求,唯于众多浮妄言故。非但不施此等无罪,施则成犯。除此等时来求身者,则应施与。此复有二:谓割身支等毕竟施与,及为办他如法事故,为作仆等暂施自在。……就所为门不应舍者:若有来乞毒、火、刀、酒,或为自害或为害他,即便施与;若有来乞戏乐等具,能令增长堕恶趣因,是应呵止,反施彼物;若有来求或来学习罩罗置弭为害有情,教施彼等。……行财施之时,来二求者,一贫一富,应如何施?先作是念:‘设二求者来至我所,若堪于二充足满愿,即当俱施,满愿充足。若不堪者,则当圆满贫者所愿。’由其先作如是念故,若不能满二所欲时,即当满足贫者所愿,应以软语晓谕富者,告曰:‘贤首!我此资具于此贫者先已舍讫,切莫思为特不施汝。’受菩萨律初发业者,如是学施极为紧要。……不能舍时当如何行者。若有求者正来求时,为悭覆者,应作是思:‘此可施物定当离我,此亦弃我,我亦舍此,故应舍此,令意喜悦,摄取坚实以为命终。若舍此者,,无所忧悔,发生喜乐。’如是思已,仍不能舍,如《勇利经》说:‘应以三事晓谕求者,谓:我现今施力微弱、善根未熟,于大乘中是初发业,随不舍心自在而转,住于取见我、我所执,唯愿善士忍许,不生忧恼。如何能满汝及一切有情意乐,我当如是渐次而为。’此是断余不信过失,非无悭过,《集学论》说菩萨悭吝是应呵责,然如是行似能遮免‘由悭不施财法他胜(他胜罪,即根本重罪)’。《摄波罗蜜多论》亦云:‘若有求者现在前,力极微故不能施,必令求者不退弱,应以软语慰其意。以后若再来前乞,必定不应令失悔,当除悭吝诸过失,为断爱故应勤修。’”(卷第十一)
《瑜伽师地论·初持瑜伽处戒品》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染污心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忘念故,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是违犯,但非染污心)。何以故?非诸菩萨于净持戒、身语意业寂静现行诸有情所起怜愍心,欲作饶益,如于暴恶犯戒有情于诸苦因而现转者。无违犯者,谓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为将护多有情心,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皆无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余善友摄受,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知彼性弊悷,不为宣说,皆无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随其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爱;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皆无违犯。”(卷第四十一)
在慈悲、智慧的摄持下,利他即成自利,自利促进利他,因为行善利他,即使不求果报,也自然会感得善果,即得自利;自己勤修福德、智慧,才能更好地利他,于是成就自他不二、和谐共进的生命境界。
如《十住毗婆沙论》说:“菩萨于他事,心意不劣弱,发菩提心者,他利即自利。”(卷第七)
《优婆塞戒经》说:“不念自利,常念利他,身口意业所作诸善终不自为,恒为他人,是名实义菩萨。……自利益者,不名为实;利益他者,乃名自利。何以故?菩萨摩诃萨为利他故,于身命财不生悭吝,是名自利。菩萨定知若用声闻、缘觉、菩提教化众生,众生不受,则以天人世乐教之,是名利他。利益他者,即是自利。菩萨不能自他兼利,唯求自利,是名下品。何以故?如是菩萨于法、财中生贪著心,是故不能自利益也。行者若令他受苦恼,自处安乐,如是菩萨不能利他。若自不修施、戒、多闻,虽复教他,是名利他,不能自利。若自具足信等五根,然后转教,是名菩萨自利利他。”
(卷第二)《优婆塞戒经》又说:“善男子!智者施时不为果报。何以故?定知此因必得果故。”(卷第五)
《俱舍论实义疏》说:“修福及智所得果,皆为利他非自利,犹月光净照十方,世尊悲愿亦如是。又颂云:回施之福及利己,自修回施二福德,复因利乐诸有情,如上众多福智聚,果证非他遂自得,行愿福及回施福,自他俱利不唐捐。如是虽说自利,从因及果亦能利他人。有颂言:乳母甘膳用资身,为子获安非为己,佛修福智趣菩提,本为利生非为自。”(卷第一)
《佛说法集经》说:“自利、利他无有二相,以同事行故。”
《佛说出生菩提心》说:“自发菩提心,复脱多众生,为世作利益,故名佛导师。成就自利益,复令他解脱,此彼无差别,故名不思议。”
摘自《善的力量——学诚大和尚谈慈善》
朗诵 | 单志红
让 | 善 | 良 | 的 | 人 | 更 | 有 | 力 | 量
让 | 有 | 力 | 量 | 的 | 人 | 更 | 善 | 良
扫描下载仁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