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网购的街坊们
多少都被“取快递”这个问题困扰过
尤其是人不在家
快递却到了的时候
许多上班族的快递放过竖井、藏过水箱
但凡是能放东西的地方都可能有快递的身影
直到后来有了“快递柜”
这种情况才有所好转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
家里明明有人
快递员却不愿送货上门
本月起,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施行,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
4月初有报道称
北京多家快递公司存在快递员
不愿意送货上门的情况
且客服称“现在都是去驿站自取”
以后所有快递都会这么做
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
◆ 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这意味着,快递员
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
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
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
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
不过,在送货上门方面
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
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
正因为快递员有这些困扰
国家也鼓励“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
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身份信息不实快递企业不得收寄
在寄件方面,《条例》提到了实名制的问题
快递实名制是指寄件人
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
已于2015年底正式推行
《条例》进一步明确,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
快递实名制成为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
但同时引发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
对此,《条例》规定
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快递损坏可索赔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不知从何时起
“收快递”悄然之间就变成了“取快递”
不过幸好
现在这些问题终于有解决方案了!
来源: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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